由国家卫计委、农业部和食药总局联合新发布《GB 276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,即将于2017年6月18日实施,代替了《GB 2763-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的,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,4-滴等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。与 GB 2763-2014 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为:对原标准中吡草醚、氟唑磺隆、甲咪唑烟酸、氟吡菌胺、克百威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 种农药残留物定义,敌草快等 5 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;增加了2,4-滴异辛酯等 46 种农药;增加了490 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;增加 11 项检测方法标准,删除10项检测方法标准,变更 28 项检测方法标准;修改了丙环唑等 8 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;将苯噻酰草胺、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;对规范性附录 A 进行了修订,增加了干制蔬菜等 3 种食品名称,修改 1 项作物名称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新标准里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,豁免制定食品最大残留限量标准,它们是根据人们每日允许摄入量以及日常食用方法和习惯而得以“豁免”的。
发布的这些农药残留限量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、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、农药毒理学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,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。